香港《汽車引擎空轉(定額罰款)條例》近日生效。根據這項條例,除獲豁免的情況,司機在停車期間,不可在60分鐘內運作引擎合計超過3分鐘。此規(guī)定適用于香港所有道路,包括私家路和停車場。[注冊香港公司條件]執(zhí)法人員可向違規(guī)司機發(fā)出罰款通知書,要求其交定額罰款320港元。司機收到罰款通知書后,如果再讓車輛引擎在連續(xù)60分鐘內空轉合計超過3分鐘,執(zhí)法人員可發(fā)出另一張罰款通知書。
[注冊香港公司好處]條例列出多種豁免情況,例如從“酷熱天氣警告”、“黃色、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”生效時間起至當天午夜;司機因“交通擠塞、交通意外、遵從交通信號或警員指揮”等交通情況而停車;因機械故障,司機無法阻止車輛引擎空轉;正有乘客上車或下車;在遇緊急事故或意外等情況時,司機必須讓車輛引擎空轉;運輸業(yè)和特定車輛的某些情況,例如出租車在出租車站內。